快訊/41歲台灣女神「涉毒被逮」!法院已獲准「羈押禁見」...

圖片來源:ETtoday新聞雲


新北地方法院表示,經過法官訊問被告,並審閱檢察官提供的相關證據後,認定被告涉嫌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第1項運輸第一級毒品等罪名,罪嫌確實重大。由於運輸第一級毒品罪的最輕本刑為無期徒刑,屬於極重罪行,且被告有滅證、勾串共犯之虞,也有明確事實顯示具有逃亡可能性,以及反覆實施相同犯罪的風險,因此依刑事訴訟法相關條款,裁定羈押並禁止接見。


當年參與社運,到如今涉毒被逮,不禁讓人搖頭唏噓⋯⋯。


資料來源:ETtoday新聞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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