酒駕撞死人!台語男星毫無悔意「怒控遭媒體公審」 拒國民審判「遭法官1理由打臉」


法官進一步說明,不能因為部分媒體報導角度不同,就斷定國民法官必定會帶有偏見,這樣的推論過於武斷。事實上本案也有許多媒體採取中立立場,客觀陳述事件經過。法官最後強調,國民參審制度的設計就是要讓一般民眾與職業法官共同審理案件,即使國民法官事前透過媒體了解案情,仍可透過審理前的說明,理解「無罪推定」、「證據裁判」、「罪疑唯輕」等刑事審判基本原則,因此駁回律師的聲請,本案將依正常程序進行國民參與審判。


如果當初不做犯法的事,現在還需要請律師,甚至找方法逃避國民法官審判嗎⋯⋯。


資料來源:聯合新聞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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