網購當心!政府示警「買1物」最高罰30萬


至於罰則方面,賣家處罰最重。如果賣的是台灣合法蚊香、殺蟲劑等產品,但沒有「環境用藥販賣業許可執照」,只要在網路寫出「防蚊、殺螞蟻」等宣傳字眼,就屬於「非法刊登環境用藥廣告」,可罰6萬到30萬元;若是販售「國外帶回」或「非法偽藥」,罰金更高達30萬到150萬元。買家雖然通常不會被罰,但若委託代購或從國外網購直郵回台,就會被視為「輸入者」,同樣面臨30萬到150萬元的重罰;如果買來再轉手賣出,身分就變成賣家,一樣會被開罰6萬到30萬元。

 (圖為示意圖/Biome)



來源:storm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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